
公告日期:2025-04-2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 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报告期间内履行 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蒋华,1962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教授,研究生学历。 主持完成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多项,曾获得部级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共十余次, 是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内信息化建设相关领域的资深专家。担任工信 部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科技部国家科技专家库成员、中国通信学会高级会员、 工信部教育和考试中心专家、财政部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北京市政府和财政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等。曾任高校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及通信 工程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人。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职, 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间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 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备注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蒋华 5 5 4 0 0 否 3 /
本人对报告期内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 认为公司两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就其授权的范围、合理性和风险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间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战略委员会 1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1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和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积极参加股东会、关注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等方式,认真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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