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
在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八道 30 号恒银金融科技园 A 座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晓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共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监事武延宾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我们同意取消监事会,公司现任监事职务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相应解除,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同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所持的
有表决权票数的 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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