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3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和恒
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的《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董事
会编制了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63 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7,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75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75,25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136.13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113.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7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一代现金循环设备与核心模块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银行智慧柜台与新型互联网支付终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恒银金融研究院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公司终止“营销与服务网络及智能支撑平台建设项目”后,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含购置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及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继续存放在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的管
理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刊登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终止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 12,654.12 万元(包
含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开立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 4 个募集资金
专户已结项销户,前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剩余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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