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4 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信永中和于 2012 年 3 月 2 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 家,收费总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签字项目合伙人:宋刚先生,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蒋西军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宏疆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3 家。
二、执业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信永中和项目团队进行了沟通,所有咨询事项均得到很好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及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信永中和制定了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技术咨询备忘录。如仍未解决的,需召开项目专题会或项目内核会最终解决,审计业务复核与批准汇总表中需记录审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
在 2024 年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信永中和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即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
在 2024 年审计工作中,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管理与监督
信永中和审计执行委员会下设审计技术与质量控制组,负责信永中和审计业务的业务质量管理。信永中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
(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