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诚信、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认真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息女士,1955 年 7 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 年 3 月
至 1997 年 6 月任天津商业大学副教授;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12
月任天津财经大学副教授;1999 年 1 月至今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教授、会计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恒银科技独立董事。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同时在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担任主
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本人已按要求向公司董事
会提交了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
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
任职,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确认本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现场会议5次,本人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未对公司在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年度审计、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对公司的内部监督以及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起到了积极作用,相关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单位:次数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参 出席股东大会 以通讯方式参
董事会次数 次数 会并表决次数 的次数 会并表决次数
赵息 5 5 4 3 2
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及会议资料,认真分析、研究会议材料,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并根据需要要求公司补充相关说明材料,为会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中,本人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相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合理提出建议,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会议后,与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办公室保持沟通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数据、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信息,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针对董事会相关决议实际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从自身专业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推动董事会决议有效落实。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且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已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2024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议案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单位:次数
本年应参加会
专门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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