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0:14:20 股吧网页版
恒银科技: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106 证券简称:恒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2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 2024 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5,205,523.74 元,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
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相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
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对2024年12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 年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 5,205,523.74 元,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备注

信用减值准备 -137,943.56 -779,376.32 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其
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准备 5,343,467.30 46,861,667.25 存货跌价准备

合计 5,205,523.74 46,082,290.93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以上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为 5,205,523.74 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账款

按照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其他应收款

按照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2024 年度公司转回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 137,943.56 元,
其中应收账款转回预期信用损失 566,264.40 元,其他应收款补计提预期信用损失428,320.84 元。

(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全部或
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