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能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芯能科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88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88,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50.00 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87,25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
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均不含税)293.9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86,956.0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85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的议案》。在增加部分建设子项目及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子项目后,公司 2023 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 金净额
1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70,070.96 61,600.00 61,600.00
2 偿还银行贷款 26,400.00 26,400.00 25,356.04
合计 96,470.96 88,000.00 86,956.04
三、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项目。
此次涉及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9月30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贷款”两个募投项
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实施进展如下:
实施地 备案装机 项目投资 项目拟投入 截至 2025 年 9
序 募投项 点(区 实施 容量 总额(万 募集资金净 月 30 日已投入 是否已实
号 目名称 域) 主体 (MW)注 元) 额(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施完毕
(万元)
浙江省 138.00
分 布 式 江苏省 公司 33.33
光 伏 电 广东省 各全 20.77
1 站 建 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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