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证券代码:603105 证券简称:芯能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0
转债代码:113679 转债简称:芯能转债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芯能转债”2025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4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10月27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年10月27日(由于2025年10月25日为休息日,可转债付息日顺延至2025年10月27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10月27日开始支付自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芯能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88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80亿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债券利率分别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255号文同意,公司88,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11月24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芯能转债”,债券代码“113679”。
根据有关规定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芯能转债”自2024年5月6日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4年5月6日至2029年10月25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3.10元/股。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4年5月17日调整为12.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因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5年5月30日调整为12.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芯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截至目前,“芯能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2.75元/股。
二、“芯能转债”付息方案
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付息为“芯能转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本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为0.50%(含税),即每张面值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0.50元人民币(含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兑息日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4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5年10月27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5年10月27日(由于2025年10月25日为休息日,可转债付息日顺延至2025年10月27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0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芯能转债”持有人。
五、付息方法
(一)本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