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30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7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513,173,176 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派送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根据该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2,738,428,377.06 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东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513,173,17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3,951,952.80 元(含税),结余未分配利润 2,584,476,424.26 元。
2.公司本次现金分红 153,951,952.80 元占公司 2025 年 1-9 月合并报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61,653,998.81 元的 33.35%。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送现金股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5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公司满足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需求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授权内容和范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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