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川仪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0 名,实际参加董事 10 名,其中 6 名董事现场参
会,4 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吴正国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初结存的可供分配利润为 1,781,944,528.11 元。经中审众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62,221,148.82 元、吸收合并子公司调减可供分配利润 23,486,442.82 元、实施
2024 年 三 季 度 利 润 分 配 154,010,025.00 元 、 依 法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3,446,806.6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2,353,222,402.51
元。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截至2023年 12 月 31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为243,259,068.40 元。2024
年 度 , 公 司 按 注 册 资 本 513,411,750.00 元 的 50% 差 额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3,446,806.60 元,提取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 256,705,875.00 元。
2.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75 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513,246,484股,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拟注销的 45,000 股后的股份数量为513,201,48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41,130,408.10 元(含税),加上 2024 年三季度已分配现金红利 154,010,025.00 元,公司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95,140,433.10 元,占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 762,221,148.82 元的38.72%,占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78,051,518.24 元的37.93%。
3.经以上分配后,结余未分配利润 2,212,091,994.41 元结转到以后年度。
4.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
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
案》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下列中期分红授权内容及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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