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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6 17:37:41 股吧网页版
长白山: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5-058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58号),同意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白山”)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685,86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5,849,472.8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9,223,986.7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到账,已经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 XYZH/2025QDAA1B0098 号验资报告。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5 年 5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支行、保荐人东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符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的 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
储情况如下:

户名 开户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长白山旅游股份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915790551666666 231,372,783.64
有限公司 长白山支行

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原因是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包含 部分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白山支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8915790551666666,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专户金额为
231,372,783.64 元(大写:贰亿叁仟壹佰叁拾柒万贰仟柒佰捌拾叁元陆角肆分)。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长白山火山温泉部落二期”及“长白山旅游交通设备提升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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