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5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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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报告 1-2
—附件 1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增加情况明细表 3
—附件 2 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4
—附件 3 验资事项说明 5-6
验资报告
XYZH/2025QDAA1B0098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25年 10 月 29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66,670,00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266,670,000.00 元。根据贵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58 号)核准,贵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3,584.95 万元(含发行费用)。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 5,685,86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41.48 元,均为现金认购。贵公司实施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本次申请增加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 5,685,860.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272,355,860.00 元。
根据我们的审验,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止,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
际发行数量为 5,685,86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35,849,472.8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625,486.01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223,986.79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 5,685,86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23,538,126.79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6,670,000.00 元,已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出具
XYZH/2014QDA101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5 年 10 月 29 日止,贵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
本金额为人民币 272,355,860.00 元,实收股本为人民币 272,355,860.00 元。
验资报告(续) XYZH/2025QDAA1B0098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验资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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