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15:59:36 股吧网页版
长白山: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603099 证券名称:长白山 公告编号:2025-020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长白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基础公司”)租赁位于长白山池北游客集散中心检售票大厅外候车雨棚及停车场,使用期限为2022年2月25日至2035年12月31日,共计14年。场地使用费总金额为人民币24,501.83万元(不含税)。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前后租赁面积及租金均未发生变化。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本次重新审议关联交易协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长白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镇基础公司”)租赁位于长白山池北游客集散中心检售票大厅外候车雨棚及停
车场,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2 月 25 日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4
年。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上交所《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北景区集散中心场地使用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
2022-033),2022 年交易金额:519.01 万元,2023 年交易金额:1909.65万元,2024 年度交易金额:2425.84 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 3 年的,应当每 3 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现需对此项关联交易重新进行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长白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06-02

3、注册地址: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区白山大街

4、法定代表人:马广为

5、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MA0Y55M68T

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土地开发与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公路工程建筑;供热、供水、燃气供应,污水处理;城镇绿化、美化、亮化工程施工;城市垃圾处理服务;土木工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建筑;建筑装饰和装修;专业停车场服务;露营地服务;旅游客运;旅游观光车客运服务;自有房屋租赁;摊位出租管理服务;机动车充电桩充电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吉林省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108,483.63 万元、净资产 24,537.9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5,674.36万元、净利润-193.99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主体

甲方:长白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长白山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二)费用内容

甲方使用乙方传奇文化园长白山池北游客集散中心检售票大厅、外候车雨棚及停车场,甲方向乙方交纳场地使用费。

(三)缴费期限

本合同场地使用及缴费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25 日起,至 2035
年 12 月 31 日止,共计 14 年。使用费总金额为人民币 24,501.83 万
元(不含税)。若甲方提前缴纳完毕则本合同提前终止,未达到场地使用费总金额,延期至达到总金额 24,501.83 万元终止。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况下,双方需重新协商确定使用本合同场地的相关费用。

(四)使用费收取标准及支付方式

长白山北景区游客集散中心至北景区山门旅游班线票价定价(以下简称:票价)为 35 元/人。场地使用费按照每年长白山北景区游客集散中心实际运送游客人数(以长网统计数据为准)分段计算。游客
人数 130 万(含)以内部分,计提标准为 14 元/人/次;130 万至 230
万(含)部分,13 元/人/次;超过 23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