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202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四条 公司经营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五条 市值管理主要目的是通过制定正确、科学的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完善的公司治理、合规的信息披露,增强公司经营实力与盈利水平,引导公司的市场价值与内在价值趋同,同时利用资本运作、权益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使公司价值得以充分实现,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投资者长期的市场支持,从而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六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价值创造原则:
市值管理的首要原则是通过持续的价值创造来提升公司的市值。公司应当聚焦主业,专注于提高盈利能力、降本增效和优化资本结构等,以实现公司经营能力可持续增长,推动公司市值提升。
(二)信披透明原则: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事项,确保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市值管理工作,不得操纵市值或采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扰乱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四)长期视角原则:
公司应以长期发展为导向,避免盲目追求短期利益,应保持公司市值的长期稳定和增长。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负责,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市值进行监测、评估与维护。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公司的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对市值管理工作提出书面的建议或措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市值管理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的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及措施。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二条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第十三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十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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