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
度发生并累计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与关联方
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他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二、关于对公司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16,624.26 万元,占本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94%。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整体风险可控,无逾期对外担保。
三、独立董事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行为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此页无正文,为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苏中一:
束伟农:
杜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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