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7
证券代码:603097 证券简称:江苏华辰 公告编号:2025-027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20,00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0,000,000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5 月 1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9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
股,并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
160,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0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限售股,涉及股东分别为张孝金、张孝保、张晨晨、徐州市铜山区众和商务信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和商务”)、徐州市铜山区久泰商务信息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久泰商务”)、张孝银和张孝玉,以上 7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为 120,000,000 股,占公司本公告日总股本的 72.98%。该部分股份的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根据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 年 3 月 5 日,公司
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160,000,000 股变更为
164,435,000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64,435,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124,43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67%,无限售条件股份为 4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3%。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止,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前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前述承诺。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发行人股票上市后,若发行人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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