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切实对立信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以及行政处罚,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立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沟通。立信按照预审沟通的审计计划有序推进工作,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建议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12月20日,审计委员会召开本年度第六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就近期的监管动态、审计重点等进行探讨与交流,强调即将展开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重点关注事项。
(三)2025年2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重点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同时立信会计师就公司境内外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及应对、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及审计独立性等进行了汇报。
(四)2025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经2025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情况的报告,包括审计工作完成情况、重要审计事项及审计结
果、内部控制发现、管理建议及审计报告拟出具情况等,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五)2025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报告期间,不存在立信未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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