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37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不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5/9/24 - 2025/9/25 2025/9/25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9 月 1 日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5年半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的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1,127,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58,269,2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
中已累计回购的股份 1,127,000 股,即 257,142,200 股为基数,向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7,142,660.00 元(含税)。公司本次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十二条“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 1,127,000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且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基于上述原因造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与应分配股数存在差异,需进行差异化分红特殊除权除息处理。
(3)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l+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送转,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每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计算公式如下:
①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57,142,200 股×0.3000 元)÷258,269,200 股≈0.2987 元/股。
②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
分配,不送股,不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987)÷(l+0)=(前收盘价格-0.298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 股 2025/9/24 - 2025/9/25 2025/9/25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自行派发的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浙江越剑控股有限公司、孙剑华、孙文娟、孙建萍等 4 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
发。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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