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6:56:51 股吧网页版
越剑智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603095 证券简称:越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6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基本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
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 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将予以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
之日起解除职务。同时,公司董事会成员将由 7 名增加至 8 名,新增 1 名职工
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方面:将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新增第四章第二节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第五章第三节独立董事、第五章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内容,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第七章监事会的内容,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的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于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情况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订本章程。 章程。

第二条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第二条 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整体 公司由浙江越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方
变更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册 登 记 , 取 得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621721077606P的营业执照。 91330621721077606P。

第七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自2000年7月3日至长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期。

第八条 董事长作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
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