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证券代码:603093 证券简称:南华期货 公告编号:2025-069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
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7 月 14 日,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该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为本次发行上市之目的,根据境内外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以及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等,对《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称“《公司章程(草案)》”)进行调整和修改。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上述股东
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修订的《公司章程(草案)》。具体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让。所
有 H 股的转让皆应采用一般或普通格式或
任何其他为董事会接受的格式的书面转让
文据(包括香港联交所不时规定的标准转
让格式或过户表格)。如公司股份的转让
人或受让人为香港法律不时生效的有关条
例所定义的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书面
转让文件可用手签或机器印刷形式签署。
所有转让文据必须置于公司之法定地址或
董事会不时可能指定的其他地方。
第六十七条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 第六十七条 表决代理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 该委托书委托表决的有关会议召开前 24 小
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 时,或者在指定表决时间前 24 小时,备置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 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的备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 其他地方。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
定的其他地方。 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
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
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备
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召集会议的通知中指定
的其他地方。
特此公告。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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