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0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4,000.01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6.6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67,204,668.00 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人民币92,947,238.95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74,257,429.0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全部到账。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1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苏公W[2025]B068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及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在《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募投项目,公司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188,080.00 万元。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
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苏公
W[2025]B068 号),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774,257,429.05 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鉴于上述情况,在不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
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如下:
项目实施主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体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集资金金额(万 集资金金额(万
元) 元)
年产 1000 台 8MW 以上
1 德力佳 大型陆上风电齿轮箱项 135,160.47 108,759.55 108,759.55
目
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
2 汕头德力佳 公司年产 800 台大型海 117,306.63 79,320.45 68,666.19
上风电齿轮箱汕头项目
合计 252,467.10 188,080.00 177,425.74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借款的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公司年产 800 台大型海上风电齿轮箱
汕头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汕头德力佳”)。为了便于推进募投项目实施,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
募集的资金向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总额度不超过
68,666.19 万元,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
汕头市德力佳传动有限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到期后分期、提前
偿还或到期续借。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前述募投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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