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及主承销的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德力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上交所”、“贵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5〕
1800 号文同意注册,批文落款日为 2025 年 8月 19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贵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5〕46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25 年 3 月修订)》(上证发〔2025〕43 号)、《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4 年修订)》(上证发〔2024〕112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5〕57 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保荐人(主承销商)针对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战略配售资格进行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5 月 24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9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9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11 月 9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该次会议应
到董事 8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 8 名,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方案暨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 36,000.00 万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股东代
表持股总数 36,000.00 万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等议案。
2024 年 11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出
席会议股东代表持股总数 36,000.00 万股,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方案暨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5 年 7 月 31日,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委员会 2025 年第 27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容,上交所上市审
核委员会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 27 次会议已经审议同意德力佳
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德力佳传动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800 号),批文落款日为 2025年 8 月 19 日,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的战略配售的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数量
德力佳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40,000,100 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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