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8 16:18:20 股吧网页版
众鑫股份: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9


证券代码:603091 证券简称:众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
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人民币 4,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 2510289;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 3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
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是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2025年02月11日,公司通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购买了“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2510122”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前赎回及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近日,公司已赎回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赎回本金 实际收益

(万元) (万元) (元)

华夏银行 人民币单位结构 银行理财 2025年 2025年

股份有限 性存款2510122 产品 4,000 02月13 03月17 4,000 82,060.27

公司金华 日 日

分行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4 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559,7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77,332,05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8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31,777,663.53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0,754,383.47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4〕38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根据《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