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5-084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存续分立的基本情况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裕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正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裕企业管理”、“正
裕投资”)拟以存续分立的方式,分立为正裕投资(存续公司)和台州于乐控股
有限公司、台州豪享控股有限公司及台州至高君合控股有限公司(新设公司,以
下分别简称“于乐控股”、“豪享控股”及“至高君合控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14 日、2025 年 10 月 14 日、2025 年
11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披露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5-066)、《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存续分立的
提示性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浙江正裕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存续分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83)。
二、本次存续分立的进展情况
近日,正裕企业管理分别与于乐控股、 豪享控股及至高君合控股签订了《关
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
协议之补充协议》),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关于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 )中“第三条 转让价格”第 3.1 款
转让价格进行调整,其他仍按照原协议执行。《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不涉及转让主体、转让股份数量的变更。
三、《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的主要内容
(一)正裕企业管理与于乐控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于乐控股
乙方:正裕企业管理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13.85 元/股,
不低于补充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正裕工业二级市场
收盘价 13.42 元/股的 90%,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 443,330,785.55 元。
2、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作变更,继续保持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
(二)正裕企业管理与豪享控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豪享控股
乙方:正裕企业管理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13.85 元/股,
不低于补充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正裕工业二级市场
收盘价 13.42 元/股的 90%,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 477,433,169.65 元。
2、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作变更,继续保持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正裕企业管理与至高君合控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至高君合控股
乙方:正裕企业管理
1、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项下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13.85 元/股,
不低于补充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5 年 11 月 14 日)正裕工业二级市场
收盘价 13.42 元/股的 90%,目标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 443,330,785.55 元。
2、除本补充协议明确修改的内容外,原协议其他条款不作变更,继续保持有效。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原协议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作为原协议的组成部分。
四、其他事项
本次分立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控股股东将由正裕投资变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