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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7:57:51 股吧网页版
甘李药业: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艳青、郑国钧及董事甘忠如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委员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职权范围及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24 年度,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 4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了会议,并就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为强化内控机制提供了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定期报告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我们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对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并对定期报告的编制提出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多次沟通,听取了会
计师事务所对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就审计的总体计划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我们在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后与年审会计师加强沟通,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会再一次审阅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我们认真审阅了财务报告,并认为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期间,我们与本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通过与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方面,认为审计机构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对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能够有效运作。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并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等,组织开展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认为本集团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听取年审注册会
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充分沟通,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审计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有效促进内部审计工作优化,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履职情况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2025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地完成本公司及董事会的授权职责。

特此报告。

甘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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