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0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扬中幸福家园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基金”)拟与其参股公司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镭芯光电”)签订《可转换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扬中基金将向镭芯光电提供可转换借款人
民币 8,000 万元,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1 日,年固定利率 3%。
根据协议约定,若镭芯光电在 2026 年任意季度满足债转股条件,则当期债转股额度内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予以豁免,并按照协议约定转换为扬中基金对镭芯光电的股权投资。对于未能转换为股权投资的任何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镭芯光
电最晚应于 2027 年 2 月 1 日一次性向扬中基金清偿。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未设定担保措施,可能面临镭芯光电还款违约、产能与交付不达标、融资不确定性及市场波动等风险。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章节。
本次财务资助的预期效果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合作基础及镭芯光电经营规划作出,不构成对公司未来业绩的承诺,相关效果实现存在不确定性。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扬中基金拟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与镭芯光电签订《可
转换借款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扬中基金将向镭芯光电提供可转换借款人
民币 8,000 万元,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1 日,年固定利率 3%。
根据协议约定,若镭芯光电在 2026 年任意季度满足债转股条件,则当期债转股额度内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予以豁免,并按照协议约定转换为扬中基金对镭芯光电的股权投资。对于扬中基金未能转换为股权投资的任何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
镭芯光电应最晚于 2027 年 2 月 1 日一次性向扬中基金清偿。本次交易未设定担
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资金来源为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募集资金。
被资助对象名称 南京镭芯光电有限公司
□借款
资助方式 □委托贷款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可转换借款
资助金额 8,000 万元
资助期限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1 日
资助利息 □无息
有息,年固定利率为 3%
担保措施 无
□有,_____
资金来源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募集资金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1月15日向全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Gerald G Wong 先生召集,应参会董事 7 名,实际参会董事 7
名。全体董事参加表决,其中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扬中基金与镭芯光电签订《可转换借款协议》,扬中基金向镭芯光电提供可转换借
款人民币 8,000 万元,期限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7 年 2 月 1 日,年固定利率
3%。根据协议约定,若镭芯光电在 2026 年任意季度满足债转股条件,则当期债转股额度内的借款本金及对应利息予以豁免,并按照协议约定转换为扬中基金对镭芯光电的股权投资。对于扬中基金未能转换为股权投资的任何借款本金及相应
利息,镭芯光电应最晚于 2027 年 2 月 1 日一次性向扬中基金清偿。本次交易未
设定担保措施。本次财务资助的相关资金来源为公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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