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68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已实施 2024 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及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需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要求,且已获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调整情况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24 年 8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
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秦桂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就 本 次 激 励 计 划 相 关 事 项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下简称“指定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二)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公司在公司官方网站
(www.cigtech.com)发布了《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
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 告 》( 公 告编号:临2024-060)。
(三)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61)、《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发生信息泄露
的情形,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临2024-065)。
(四)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