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9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31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20 万股
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8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为 6.19 元/股;1 名退休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0.40 万股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6.19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中有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 1 名激励
对象因退休,均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 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2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事项已得到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
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独立董事秦桂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进行了披露。
2、2022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在本公司官方网站(www.cigtech.com)刊登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1 日
至 2022 年 11 月 20 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拟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4)。
3、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2 月 1 日披露了《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85)、《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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