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核查报告 XYZH/2025BJAA4F0171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相关财务问题的专项核查意见
XYZH/2025BJAA4F0184
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5〕9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北自科技”)的审计机构,就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审核。
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以下简称“本回复”)中的报告期指 2023 年、2024 年和 2025
年 1-6 月;除此之外,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重组报告书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在本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回复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目录
问题 2.关于交易方案 ...... 1
问题 7.关于标的公司收入 ...... 3
问题 8.关于标的公司客户 ...... 34
问题 9.关于标的公司成本与毛利率 ...... 53
问题 10.关于标的公司存货 ...... 76
问题 11.关于标的公司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 ...... 88
问题 12.关于标的公司采购和供应商 ...... 98
问题 13.关于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 107
问题 14.关于其他 ...... 117
问题 2.关于交易方案
根据重组报告书:(1)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 14,000.00 万元,以股份和现金支付交易对价的比例分别为 80%和 20%;(2)本次交易方案存在调整情况,交易对方原为翁忠杰、刘庆国、冯伟、苏州稻穗和苏州豆穗,后调整为翁忠杰、刘庆国、冯伟,苏州稻穗和苏州豆穗已注销;(3)翁忠杰、刘庆国、冯伟对标的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未全部实缴,本次交易标的包括 3人所有的未实缴注册资本。
请公司披露:(1)本次交易采取股权加现金支付方式,以及确定股权、现金支付比例的背景及考虑因素;(2)本次交易调整交易方案的背景和原因,苏州稻穗和苏州豆穗设立的背景、过程、经营情况和注销原因,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未决诉讼纠纷或相关潜在风险;(3)翁忠杰、刘庆国、冯伟未实缴全部注册资本的原因,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完成后对出资义务的履行安排,相关事项在评估和交易作价中是否已予以考虑。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律师对问题(2)(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评估师对问题(3)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三、翁忠杰、刘庆国、冯伟未实缴全部注册资本的原因,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完成后对出资义务的履行安排,相关事项在评估和交易作价中是否已予以考虑
考虑到标的公司自身资金需求以及交易对方个人的资金压力,交易对方未实缴全部注册资本,相关股东未实缴全部注册资本不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相关未实缴注册资本的实缴出资义务由北自科技承担;若在上市公司履行实缴出资义务之前,标的公司未分配利润不能完全覆盖标的公司尚未实缴的注册资本,则差额部分由交易对方予以补足。本次评估及交易作价已考虑上述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翁忠杰、刘庆国、冯伟未实缴全部注册资本的原因
交易对方未实缴全部注册资本的原因主要包括:
1、自标的公司设立以来,标的公司并未向股东进行分红或进行股权融资,翁忠杰、刘庆国、冯伟亦未通过出售股权的方式获得收益,翁忠杰、刘庆国、冯伟对实缴全部注册资本存在个人经济压力;
2、标的公司经营活动现金管理情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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