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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1 19:33:19 股吧网页版
北自科技: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自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北自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地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自所(北京)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6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055.69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1.28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86,305.08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6,477.23 万元,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9,827.85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全部到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大华验字[2024]0011000038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
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北自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湖州智能化物流装备产业化项目 33,633.85 33,633.8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203.05 9,203.05

3 营销和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249.15 5,249.1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6,900.00 16,900.00

合计 64,986.05 64,986.05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 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3 亿元(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其中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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