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将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0,893,719 股回购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51%。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将由 433,392,868 股变更为422,499,149 股。
股份注销日期:2025 年 9 月 25 日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23年9月26日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9),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上限22.50元/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所回购股份拟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截至2024年2月7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回购股份2,090,100股,成交总金额19,963,965.4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并于2024年3月12日、3月19日分别披露《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1)。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所回购股份拟优先用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的转股来源。截至2025年3月11日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8,803,619股,成交总金额100,434,867.54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上述两次回购计划均已完成,共计已回购股份10,893,719股尚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注销回购股份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7日和2025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893,719股股份用途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
三、注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截至申报期届满日,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回购股份注销。
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本次回购股份注销的相关申请,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于2025年9月25日完成,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注销完成后的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注销前 变动数 本次注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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