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
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了提高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
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最高额度不超过
8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本次现金管理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的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及范围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或固定收益类证券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五)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94,735.19 773,745.11
负债总额 503,076.47 450,208.72
归母净资产 286,955.96 318,989.32
项目 2024 年度 2025 年 1-3 月
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净额 10,533.72 4,509.63
注:2025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归母净资产 25.08%。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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