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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6 15:31:05 股吧网页版
大丰实业: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25-027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5,18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2 元,共计募集资
金 539,756,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65,240,510.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 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7 年 4 月 14 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5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63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142,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16,858,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4 月 2 日出具会验字[2019]3275 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使用情况如下:

类别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资金用途 存储金额(元) 账户状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 30700627701801 文体创意及装备制

首次 限公司宁波余姚 0091479 造产业园项目(变 4,012,233.70 本次注销
公开 支行 更为松阳项目)

发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 9406015474001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股票 行宁波余姚支行 826 (已结项并注销账 - 已注销
募集 户)

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

限公司余姚开发 370172631758 设项目(变更为松 8,171.76 本次注销
区支行 阳项目)

公开
发行
可转

换公 上海浦东发展银 94060078801500 宁海县文化综合体 3,726.47 本次注销
司债 行宁波余姚支行 009027 PPP 项目

券募
集资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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