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瞿学忠)
作为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瞿学忠,男,1955 年 4 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职
称。历任乌鲁木齐市十一中学教师;乌鲁木齐市公安局警察学校正科级侦查员(二级警督);宏源大厦物业公司总经理;新疆城市酒店总经理、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公司董事长;新疆德隆集团总经理;其中,
2013 年 1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有多年的集团企业管理经历,对企业的战略规划、结构设计以及风险控制等有较丰富经验。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未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
人均全部出席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决策,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认真研读相关议案资料,对议案中需要关注的问题,要求公司予以解答,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在审议议案时,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公正、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全部出席会议。在所任职的各专门委员会上积极发表意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对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除现场参会讨论议案外,本人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保持密切、有效的沟通与联系,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我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况,切实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人员会前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积极配合,对本人所关注的问题能够主动、认真做出解释,及时补充相关资料,积极落实改进,充分保证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有力的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十分注重与公司审计部和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在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开展前,与相关人员就年报工作审计计划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展开深入讨论。对会计师事务所重点关注的问题展开充分的沟通与交流,积极跟进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与参会股东进行交流沟通。通过参加公司年度、半年度、三季度业绩说明会,本人认真听取广大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倾听投资者诉求,就提出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核,发表了专业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
自身的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必要的交易行为;交易价格符合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拟聘任的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进行认真的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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