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603079 证券简称:圣达生物 公告编号:2025-061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洪爱女士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永泉先生、独立董事陈希琴女士、独立董事胡国华先生、董事陈不非先生、董事ZHU JING(朱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换届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本次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监事会予以取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职务自然免除并停止履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部分治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及治理制度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制定、修订涉及的32项治理制度中,除《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19项制度仅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外,《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及建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同意提名洪爱女士、朱勇刚先生、周斌先生、陈不非先生、ZHU JENNY
YI-XUAN(朱怡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
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所要求的董事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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