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05
证券代码:603078 证券简称:江化微 公告编号:2025-002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及提升企业投资价值,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化微”或“公司”)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战略,制定了“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稳健经营,创新提质,构筑发展新优势
公司专注于高端电子化工新材料行业 20 余年,主营超净高纯湿电子化学品及光刻胶配套湿电子化学品,公司产品主要配套用于半导体、面板显示及 LED、新能源等相关领域。
目前公司拥有 3 大生产基地,未来可利用产能为 40.5 万吨,其中已建成产能
23.5 万吨,包括:1) 江阴基地现有产能 9 万吨/年,已经达到设计产能,其产品全面覆盖半导体、面板显示和新能源客户;2) 镇江基地总产能 22.8 万吨/年,一期项目 5.8 万吨/年已投产,产能利用率正逐步提升。二期项目主要产线设备已到位,处于安装调试阶段。镇江基地主要为国内 12 英寸成熟制程、先进制程等高端半导体厂家配套,定位于高端 G5 等级湿电子化学品;3)四川基地产能 8.7 万吨/年,目前已全部投产,产能利用率亦在逐步提升,重点为川渝地区的面板显示、新能源光伏、新能源锂电客户服务。
未来,公司将积极推动变革赋能,通过持续优化精益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运营效率与成本控制能力,重点着力提高产能利用率,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与价值最大化。公司将强化人才管理,重点引进高端研发人才、专业销售人才,构建专业化、国际化的人才梯队,激发创新活力,为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坚实保障。在此基础上,江化微将紧抓高端市场机遇,加大研发投入,聚焦高端产品研发与创新,深耕高端半导体和新型面板显示领域,打造行业领先的核心竞争力,推动
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视股东回报,维护股东权益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严格按照监管要求,长期坚持稳健的分红政策,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盈利情况及公司战略的基础上,积极保障股东合理回报。
自 2017 年上市以来公司每年均派发现金红利,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共计 14,236.06 万元(含税)。在 2024 年度,本公司秉持回报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理念,先后实施了两次现金分红计划。首次分红基于 2023 年度经营业绩,充分体现了公司对股东利益的重视;第二次分红则根据 2024 年中期财报表现,进一步兑现了公司持续回报股东的承诺。
为明确未来股东回报机制,公司制定了《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在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价值回报。未来,公司在持续稳健经营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司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投资者获得感。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增强市场透明度。充分使用公司对外披露渠道,确保投资者能第一时间知晓公司对外披露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公司将持续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进一步提高公司透明度,帮助投资者更好地进行价值判断。
公司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以及投资者热线、公开邮箱、互动易平台等方式,优化沟通渠道,方便投资者了解公司最新动态及经营信息。通过定期发布公告、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调研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保持沟通,倾听市场声音,回应投资者关切。
未来,江化微将继续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优化投资者服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章程》、各项议事规则及管理制度,不断调整和优化经营管理体制。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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