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公司审
计委员会在2024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就
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宋英、独立董事胡杨和董事秦学玲
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师资格的独立董事宋英担任。全体成员
均具有能胜任审计委员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及商业经验,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全体委员均出席了会议,具体
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届次 审议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
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9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对会计师事务
员会第四次会议 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四
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4 年 4 月 22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员会第五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9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员会第六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员会第七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 2024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机构期间,业务熟练,工作勤勉,独立性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
负债情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与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的其他重大事项。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3、审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系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求,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5、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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