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宁波乐惠国际工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公司对众华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众华 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 如下:
一、资质条件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4084119251J;
(3)成立时间:2013 年 12 月 02 日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
(6)执行事务合伙人:陆士敏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会计师事务所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17360),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433)。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 万元。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0,000 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最新案件中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圣莱达的偿付义务在 4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涉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
行政处罚 2 次、行政监管措施 4 次、自律监管措施 3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
分。2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自
律监管措施 3 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蒋红薇 2001 年 2002 年 1998 年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薛炜麒 2020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22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王华斌 2013 年 2013 年 2010 年 2024 年
(1)项目合伙人蒋红薇,近三年签署了乐惠国际、西上海、瑞晟智能、安诺其 4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注册会计师薛炜麒,近三年签署了乐惠国际 1 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华斌,近三年未曾签署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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