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4 17:41:08 股吧网页版
热威股份: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5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
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金莉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 4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第三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楼冠良先生(董事长)、吕越斌先生、钱锋先生、张亮先生、金莉莉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潘磊先生、曾晰先生、陈旭琰先生

上述董事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审核通过。

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11 月 15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
2、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楼冠良先生(召集人)、吕越斌先生、曾晰先生

审计委员会:潘磊先生(召集人)、陈旭琰先生、金莉莉

提名委员会:陈旭琰先生(召集人)、曾晰先生、张亮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曾晰先生(召集人)、潘磊先生、吕越斌先生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且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二、董事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

总经理:吕越斌先生

副总经理:钱锋先生、张海江先生

财务负责人:沈园女士

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

2、内部审计负责人:金莉莉女士

3、证券事务代表:卞欢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本次聘任的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张亮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卞欢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副总经理张海江、财务负责人沈园、证券事务代表卞欢的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86697018

传真:0571-86690083

电子信箱:IR@e-heatwell.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建业路 576 号

公司已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及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二届监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