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8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82号)同意,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24,231,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18,603,997.8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5,627,002.13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零壹万元整(¥40,01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765,617,002.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5日全部到账,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4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公司及子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五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监管协议
的议案》,同意分别以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热威”)、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威汽零”)为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的指定人士负责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近日,子公司安吉热威、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安吉热威、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子公司热威汽零、公司及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三份《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9月11日,上述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存储金额(万 专户用途 银行账号
元)
招商银行股份有 年产4,000万件电
限公司杭州钱塘 0 热元件生产线扩 571913044910008
安吉热威 支行 建项目
中国农业银行股 闲置募集资金暂 190453010400420
份有限公司杭州 0 时补充流动资金 03
滨江支行 的存储和使用
中国农业银行股 闲置募集资金暂 190453010400421
热威汽零 份有限公司杭州 0 时补充流动资金 02
滨江支行 的存储和使用
三、《四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方监管协议》中,公司简称“甲方一”,子公司安吉热威电热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热威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二”, “甲方一”、“甲方二”、合称为“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保荐机构海国泰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所签署的《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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