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证券代码:603075 证券简称:热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3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3 月 6 日至 2024 年 3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异
议的反馈。2024 年 6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同意授予相关事项的意见。
5、2024 年 7 月 1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杭州热
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6、2025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402,551,53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杭州热威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规定,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1.55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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