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107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60,16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60,160,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 年 1 月 5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 万股,并于 2025 年 1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264,2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199,534,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5.5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4,745,62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50%。
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324,374 股已上市流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份数量为60,16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76%。前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计划于 2026年 1 月 5 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根据《包头天和磁 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包头天和 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主板上市公告书》,相关股东对其持有 的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自然人股东陈雅的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业务前景,全力支持公司发展,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遵守本次发行其他各项承诺的前提下,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
(1)减持数量
本人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股份总量不超过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本人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5%。
(2)减持方式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价格
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人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若发行人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应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4)减持期限
若本人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首次卖出股份的第 15 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若本人拟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将配合发行人在本人减持前提前至少 3 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5)其他事项
本人拟减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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