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098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人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6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607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30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12,66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2,321,41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0,339,59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验 并 出 具 了 《 验 资 报 告 》
(XYZH/2024BJAA8B0276)。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高性能钕铁硼产业化项目 32,405 21,500
2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 10,000 8,700
3 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研发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5,000 4,600
4 年产 3,000 吨新能源汽车用高性能钕铁硼产 27,010 27,010
业化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 20,000
合计 94,415 81,810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招股 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在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 对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 融资方式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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