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603072 证券简称:天和磁材 公告编号:2025-091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袁文杰先生召集
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 4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2)。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3)。
特此公告。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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