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9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股票代码:603071)
二零二六年一月
目 录
会议议程 ...... 1
会议须知 ...... 2
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3
议案2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 4
会议议程
召开时间:2026 年 1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召开地点:杭州市庆春路 137 号华都大厦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主持人:董事长陈明晖先生
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一、主持人介绍到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二、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数量;
三、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四、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与会股东审议以下议案
1. 《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关于 2025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七、现场投票表决;
八、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审议事项的关联股东及关联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
议案 1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不断完善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兼顾投资者短期收益和长期利益,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公司拟定 2025 年中期分红利润分配方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557,954,442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55,795,444.20元(含税),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2.33%。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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