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环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交所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物产环能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8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43.1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4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865.8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6,042.3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823.46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0日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2月1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65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期初余额 28,340.47
减:本期项目投入资金 14,144.75
本期发生额
减:永久补流资金 14,850.69
加: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等相关金额 654.97
期末募集资金余额(注) 0.00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及披露用途全部使用完毕,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原募集资金账户已转为一般户或销户,账户结余 80.81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12月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营业部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户已转为一般账户使用,上述银行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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