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晚间,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或“公司”)发布关于参与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破产重整案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作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的唯一投资人,相关《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批准。此次重整是振华股份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的重要举措,公司将凭借自身行业经验激活标的公司经营潜力,契合铬盐行业“大型化、集中化、清洁化”发展趋势。
公告披露,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2日作出(2024)新04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现更名为“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法院于2025年1月2日作出(2024)新04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5年1月2日起,对新疆沈宏集团进行重整。经管理人申请,法院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2024)新04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新疆沈宏集团、吐鲁番中宏贸易有限公司、吐鲁番瑞德化轻有限公司、吐鲁番沈宏金属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吐鲁番沈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吐鲁番沈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7家公司(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广东华商(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继续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5年2月2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破产重整投资人的报名材料,并已向管理人支付报名保证金,同管理人签署了《保密协议》,并启动了对7家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2025年6月,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方案》。
2025年8月19日晚间,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确定重整投资人公告》。确定公司为新疆沈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唯一投资人。
2025年10月,与标的公司管理人及标的公司签订《框架协议》。
近日,标的公司管理人根据公司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拟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经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2024)新04破1号之七】。后续公司及管理人将按照《重整投资方案》和《框架协议》约定,办理款项支付、股权变更登记、资产抵押、质押手续解除等相关手续。
公告表示,公司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铬化学品和维生素K3生产商,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渠道,推动铬盐行业整合升级,促进铬盐行业向更高质量、更环保、更高效的方向发展,结合铬盐行业“大型化、集中化、清洁化”的发展要求和规律,公司参与本次标的公司的破产重整投资人招募,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整体利益。公司作为本次重整案的唯一投资人,将结合公司已实施的行业内并购重组的成功经验,全面发挥标的公司的经营潜力,进一步把握铬盐行业发展机遇。
业绩方面,10月27日,振华股份发布2025年三季报。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2.17亿元,同比增长7.47%;归母净利润为4.10亿元,同比增长12.56%;扣非归母净利润为4.11亿元,同比增长11.93%;基本每股收益0.58元。按单季度数据看,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10.27亿元,同比上升2.13%;归母净利润1.12亿元,同比下降9.15%。本报告期振华股份盈利能力上升,毛利率同比增幅9.99%,净利率同比增幅4.32%。
在今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上,公司高管表示,受国际关贸政策扰动、欧美市场开工率受限、国内主流客户期间性需求波动等因素叠加影响,金属铬产品交易活跃度阶段性减退,由此导致公司金属产品序列(主要为金属铬及冶金级氧化铬绿)未能实现月度间的销售去化。9月以来,金属市场需求端复苏迹象明显,公司产品售价亦随即期行情进行了适度调整。进入四季度以来,公司金属铬产品处于满产满销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