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17
股票简称:振华股份 股票代码:603067
转债简称:振华转债 转债代码:113687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五年一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则及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等,由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华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以及公司的相关公告,现就本次可转债本期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4 年第 6 次审议会议审议,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00 号)。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公开发行 40.621 万手(406.21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
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人民币 40,621.00 万元,发行期限 6 年。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的 40,621.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
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振华转债”,债券代码“113687”。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及上市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40,621.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406.21 万张。
(三)债券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 2024 年 7 月 12 日至
2030 年 7 月 11 日。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为 0.20%、第二年为 0.40%、第三年为 0.80%、第四年为 1.50%、第五年为 1.80%、第六年为 2.00%。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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