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公司合规运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公司财务检查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及督促等职能,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洪书城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权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同日,召开监事会会议选举张权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现由张权先生、钟观香女士和郑洁女士组成,张权先生为监事会主席,郑洁女士为职工代表监事。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024年4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0项议案。
2、2024年4月29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年7月25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4、2024年8月1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5、2024年8月30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2024年10月2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监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和决议的合法合规性,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审阅报告、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状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履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职责,对公司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对各定期报告等出具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
(三)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
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控制各种内外部风险;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如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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