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2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 份...... 4
第一节 股份发行......5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9
第一节 股 东......9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12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16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18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19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22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27
第一节 董 事......27
第二节 独立董事......31
第三节 董事会......34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40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2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45
第二节 内部审计......5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51
第八章 通知和公告...... 51
第一节 通 知......51
第二节 公 告......52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5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5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54
第十章 修改章程...... 56
第十一章 附 则...... 5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000 万股,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Shenzhen Hopewind Electric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与香蜜湖交汇处天安创新科技广场二期西座 609 室。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4,400.5329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守法合规经营,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创造性,履行社会责任,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电气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维护及相关项目咨询;电气电子产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电控与工控传动智能设备、风电变流器、风电变桨系统、风电整机控制系统、无功补偿装置、光伏逆变控制系统、新能源并网技术相关控制产品、储能装备、大功率变频技术与大功率变频调速装置产品及其软件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和技术维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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